苏清寒则以其对时空规则的深刻理解,担任着宪章的“逻辑守护者”。她逐一审查每一条理念的表述,确保其既具备超越时代的前瞻性,又不会因逻辑漏洞而被质疑。当陈星提出“秩序应为守护创造之舟”的观点时,苏清寒补充道:“需要明确‘秩序’与‘禁锢’的界限——秩序的意义,在于为创造提供安全的土壤,而非用规则的枷锁限制可能性的展开。否则,我们与‘归零者’的‘绝对静默’,便只有程度之差,没有本质之别。”
凌天老爷子则从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中汲取养分,为宪章赋予了厚重的历史感。他引用了地球古代文明中“天下大同”的理想,讲述了不同文明在历史中因相互理解而共同繁荣的案例,让宪章的理念不再是悬浮于宇宙中的空洞口号,而是有了真实的历史支撑。“我们今天所追求的宇宙共存,并非凭空想象,”老爷子手指敲击着桌面,语气庄重,“在人类的历史上,无数次证明了,只有尊重差异、携手同行,才能走得更远。这份宪章,不过是将人类的经验,扩展到了更广阔的星海。”
林辞和来自“暮影”文明的联络员埃洛娜,则从现实与技术的角度出发,确保宪章的原则具备可操作性。林辞提出,宪章中应明确“技术发展的底线”——所有技术的进步,都必须以守护生命与多样性为前提,而非成为毁灭的工具;埃洛娜则结合“暮影”文明因过度追求力量而濒临毁灭的教训,强调了“责任”的重要性:“每一个拥有力量的文明,都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,否则力量便会成为吞噬自身的深渊。”
而“月光”作为非人类智能,则提供了绝对理性的补充。它以海量的数据为基础,分析了宇宙中过往文明兴衰的规律,指出哪些理念在历史中被证明是可行的,哪些则因过于理想化而最终失败。当众人因情绪激动而提出一些过于激进的表述时,“月光”会冷静地提醒:“宪章的核心目标是凝聚同盟,而非树立更多敌人。过于绝对的表述,可能会将一些中立文明推向对立面。”
在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下,一份凝聚了多方智慧、虽篇幅简短却意蕴深远的《生命与可能性宣言》(即宇宙宪章初稿),终于在第十天的黎明时分诞生。当陈星将这份宣言的最终版本投影在会议室内的巨大虚拟屏幕上时,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——不是因为不满,而是因为震撼。这份宣言没有华丽的辞藻,没有复杂的条款,甚至没有强制性的约束,它更像是一份发自灵魂深处的呐喊,一面照亮星海的旗帜,清晰地阐明了以“净莲天”为核心的这个新生联盟,所追求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宇宙未来。
其核心仅有三条,却字字千钧,掷地有声:
第一条:生命权与多样性原则。承认一切基于情感、意识、创造力或独特存在形式的生命与文明,拥有不可剥夺的存在、发展与自我定义之权利。宇宙的丰饶,不在于其统一的秩序,而在于其无尽的多样性——正如一颗星球上,既有翱翔天际的飞鸟,也有深潜海底的游鱼,既有高耸入云的林木,也有扎根土壤的小草,每一种生命都以独特的方式诠释着存在的意义。任何以单一标准(如“绝对静默”)扼杀这种多样性的行为,都是对宇宙本身生命力的悖逆,是对“可能性”这一宇宙核心法则的否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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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:自由意志与创造本源原则。确认自由探索、情感体验与创造性思维,是宇宙“可能性”得以展开的核心动力,是“混沌”(宇宙原始力量的统称)馈赠于万物的最宝贵火种。每一个拥有自由意志的生命,都是宇宙的“创造者”——他们的思考可以突破时空的限制,他们的创造可以改变星球的命运,他们的情感可以在“灵能场”中引发跨越光年的共鸣。秩序的意义,不在于禁锢这颗火种,而在于为其提供安全的容器,成为守护火种、助其燎原的“舟”;若将秩序异化为禁锢自由与创造的“笼”,则是对宇宙本源意志的背叛。
第三条:平衡共存与责任原则。倡导不同生命形式、文明形态及宇宙力量(如秩序与混沌、光明与黑暗、生命与寂灭)之间,寻求动态的、相互尊重的平衡。宇宙的稳定,不是源于某一种力量的绝对统治,而是源于多种力量的相互制衡与共生——正如白昼与黑夜的交替,孕育了万物的生长;潮起与潮落的循环,滋养了海洋的生机。每一个享有宇宙权利的生命与文明,都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:对自身存在的责任,不滥用力量毁灭自我;对同伴文明的责任,不以强权压迫弱小;对宇宙整体福祉的责任,不破坏多种力量的平衡,共同守护星海的生机。
这份《生命与可能性宣言》定稿后,陈星没有丝毫犹豫,立刻通过“星火”协议——这是“净莲天”与“暮影”文明共同研发的加密通讯协议,其信号可以伪装成宇宙背景辐射,规避“归零者”的监测——将宣言全文发送给了“暮影”文明,并在附言中提议,将这份宣言作为双方联盟的共同基石,未来若有新的文明加入,也需认可并签署此宣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