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半只脚已经踏入了音乐圈,刘晴洺自然对圈内动向格外关注。
她打开手机里的音乐软件,指尖在排行榜上缓缓滑动。
热歌榜前十,一个熟悉的名字反复在人员表中出现。
一首又一首风格各异却同样抓耳的歌,词曲编栏都写着他的名字。
于是,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冲动涌上刘晴洺的心头。
她也想要一首这样的歌。
一首属于自己的,能真正被人记住的歌!
她已经签约了一家公司。
刘晴洺之前参加过一个地方台举办的小型歌唱比赛,虽然节目本身没什么水花,但她翻唱的那首歌,却在音乐平台上有了专属的个人版本。
评论区里零星的“好好听啊”,是她最初的慰藉。
随之而来的,就是一纸合约。
虽说比起传统的音乐公司,这小破公司更像是网红孵化公司就是了……
所以当刘晴洺回到家打开邮箱看见李若荀的回信时,她整个人都傻了。
实际上她刚刚还在为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而懊恼。
毕竟,给一个正当红的顶尖音乐人发邀歌邮件,还是通过一个谁也不知道会不会被查看的公开工作邮箱。
这行为,约等于往大海里扔了个没写地址的漂流瓶,还妄想它能被太平洋对岸的特定某个人捡到。
可现在……
发件人那一栏,清清楚楚地写着三个字——李若荀。
什么???
竟然!
天哪!
“啊啊啊啊啊啊——!”
一声压抑不住的尖叫冲破喉咙,刘晴洺猛地从椅子上弹了起来,在自己的卧室里疯狂蹦跳着。
“砰!砰!砰!”
一声中气十足的怒吼穿透了楼板。
“刘晴洺!你拆房子呢!”
刘晴洺一个激灵,抓起手机就像一阵风似的飞奔下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