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刻她伏在屋顶,一动都不敢动,生怕惊扰了杨逍。
如若杨逍发现她如今这副样子,该如何是好?
她的身体被敌军损坏,脸上还被刻了两个字贱货,让她该如何面对曾经最爱她的男人呢?
她一定会非常的失望吧?
面对像这样的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,他一定会鄙夷嫌弃的。
想到这里,小白的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,滴答滴答的流个不停。
自从第一次在山洞中遇到杨逍,她便爱慕上了这个男人,他不但聪明智慧,长的又英俊潇洒,风流倜傥。
就从每日收到几百封女人的情书,就知道他有多么让人着迷了。
当然,小白也义无反顾的爱上了他。
小白就这样静静的坐在房檐上,身体冰凉冰凉的,她知道她不应该再回到人类社会当中了,
曾经她所熟悉的那些人一定以为她已经死了。
她应该要做的事情就是回到狼群之中,与狼妈妈它们生活在一起。
怎么还会奢求再见一眼杨逍呢?这个想法就非常的愚蠢,见了又能如何呢?
就在小白满心纠结准备离开时,屋内传来杨逍略显焦急的声音:“小白到底去哪了,这么久都没有消息,生要见人,死要见尸,给我继续找!”
小白身子一颤,泪水再次涌出。
原来,杨逍一直在找她。
这时,一阵夜风吹过,吹落了一片树叶,正巧落在小白脚边,发出轻微声响。
屋内的杨逍瞬间警觉,拔剑而出,快步走了出来。
杨逍抬头,目光与小白交汇。
小白惊恐地瞪大双眼,想转身逃走,却双脚发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