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7页

这么随机的吗?

说肯定是不能说的,但毫不影响他在心里哔哔。

牛皮鞋踩在硬邦邦的地面上,他爬上附近较高地势上最大的岩石朝着远处四周张望,没有看到任何村庄的存在,但还好,有个老头架着一辆马车缓缓过来。

为了防止老头看见自己误以为是抢劫的,肖止将自己的身形躲在岩石下面,耐心等了半小时,老头靠近的时候,他才忽然窜出来几个箭步一跳落在马车上面……

老头和消瘦的老马都吓了一跳,人的叫骂声,还有马的嘶鸣声,老马拉着的虽然是车,但只是两个轮子的板车,上面堆满了各种看起来脏兮兮的粮食。还没等肖止解释,老头目露狠色从腰间拔出一把灰褐色的手枪,抬手就是一枪!

这尼玛有点太民风彪悍,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呀!

肖止跳到车木板上的时候就做了突发事件准备,老头抬枪射击的瞬间,他身体立刻趴下,反手拔出嗜血圣枪就是一击!子弹将老头的手枪打落在地上,质量比想象中的差,枪体上有个坑几乎折断这把枪,也不知道用什么材质做的。

老头黄牙紧咬,在座椅旁拔出一把锈迹斑斑的柴刀吼道:“混账,不知道这条路线是受保护的吗,你敢劫粮食!”他的话语戛然而止,因为肖止左手食中二指夹着一枚黄橙橙的金币在眼前晃动,劫匪可不会拿金币出来炫富吧?

第三百一十四章 让人头大的小镇

轻轻一弹,迷人的金币在空中翻转,在夕阳的余晖下绽放出让老头眼瞎的光芒,紧接着被一只手无情的握在掌心!老头的心情好似18岁时的初恋情人跟一个臭放羊的小子跑了一样痛!

肖止盘腿坐在板车上淡淡道:“老先生,我是个从外地来的旅人,在这戈壁滩上不小心迷失方向,用这枚金币当做酬劳捎我一程去最近的城镇好吗?”

老头目光紧盯着肖止握住金币的那只手,贪婪之色一览无余,但通过刚才的接触,他也知道眼前这个陌生年轻人不是好惹的货色。他之所以能活到68岁的高龄,秘诀除了不多管闲事外就是识时务……

他连忙搓着双手笑呵呵道:“当然可以了,我经常在这戈壁滩上帮助许多迷途的旅人。”

哐当,金币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身影落在老头手里,下意识放嘴里用黄牙咬一下,是金的,很纯正的黄金铸造,发财了!

现在普遍流行的是银币,金币也流通,但量太少,那些大量的黄金基本都在管理者家里被打造成各种黄金饰品和餐具,因为他们认为黄金这种东西,落在平民手里是一种玷污。这也就导致平民手里的金币价值暴涨……